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2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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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山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集团公司各部门,直属各单位:
近期以来,国内本土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,特别是2月20日晋中市太谷区报告新增5例确诊病例,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返晋人员,疫情外溢我省的风险始终存在。当前正值节后返程、学生开学和复工复产高峰期,根据山西省供销社关于严格疫情防控的紧急会议要求,全系统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,提高政治站位,结合企业实际,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、管控措施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,全面落实省委第63次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及省供销社相关安排部署,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形势,坚持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总策略和“动态清零”总方针,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应急处置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。着力堵漏洞、补短板、固根基,严防死守“食盐阵地”,落实好民生保障这项政治任务,坚决防范疫情输入和扩散,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。
二、重点工作
1.严格疫情风险排查。直属各单位要立即全面组织排查,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,及时追踪管控确诊病例密接、次密接、中高风险区返晋等涉疫重点人员,实施分类管控措施,通知督促第一时间开展核算检测、集中隔离、居家隔离等医学观察措施,配合社区做到不漏一户,不漏一人。
集团公司各部门、直属各单位要对自2月17日以来,有晋中市太谷区旅居史的返(抵)居住地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(村)、单位报告;各单位(部门)要对本单位(部门)的人员立即开展主动摸排,并落实管控措施。对2月17日以来有晋中市太谷区旅居史的返(抵)居住地人员,按“填平补齐”原则,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,分别于第1、4、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,并将排查管控情况于2月21日下午15时前报回集团公司办公室;要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区与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区的入(返)晋人员管控措施,每周一上午10时前需将本单位排查及处置情况报集团公司办公室。
2.坚持非必要不出省(市、区)。全国多地先后报告散发病例,涉及面积较广,报告人数较多,行动轨迹范围仍在扩大。系统人员非必要不前往或途经病例轨迹相关城市;如必须出行,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办相关审批手续,主动向所在地社区和集团公司同时报备。
3.强化重点场所的管理。直属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办公(生产)和生活场所出入检查登记,守好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。各单位要对确需进入办公(生产)及生活区的外来人员要进行必要的一检(检查本人健康码、行程码、)二测(测量体温是否正常)三登记(登记本人的身份证及联系方式),并要求其佩戴好口罩,严格落实测温、扫验码、带口罩日常防控“三要素”。
直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办公(生产)场所重点公共区域的防控管理,特别是电梯、卫生间及垃圾点等重点区域要每日进行防疫消杀。要做到工作场所经常性通风换气,做好物流快递物品的卫生清洁消杀。
4.严格加强个人防护。要牢固树立“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”的意识,按要求履行个人主动报备法律责任。科学佩戴口罩,持续坚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少聚集、吃熟食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,坚持良好生活社交习惯。积极主动完成疫苗接种,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、最有效、最便捷的手段,广大职工尤其是一线营销、配送人员要主动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,在无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,尽早接种加强针。
5.加强物资保障、稳固食盐市场。直属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市场动向,未雨绸缪,合理完善防护类用品、检测类设备、救治类药品及消杀类器具等防疫物资的配置和储备,确保在疫情防控每个环节不断档,不脱节;要提高政治站位,充实食盐库存,加强食盐储备,防止断档脱销;要充分发挥出全省“晋盐”主渠道的主力军作用,以责任与担当,全力以赴防疫情,千方百计保供应。
6.从严压实四方责任。直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底线思维,严格落实“四方”(属地、行业、单位、个人)责任,确保疫情风险点不发生失管、漏管;各直属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及疫情专报制度,领导干部在岗带班,发现疫情后要做到快速反应,第一时间报告,第一时间处置,坚决杜绝擅离职守,疏漏延误,不作为慢作为,迟报、瞒报、漏报等现象的发生。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、责任不落实、履职不到位以及造成疫情扩散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,要严肃追究责任,切实做到守土有责、守土负责、守土尽责,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,牢牢守住“晋盐阵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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